為使旅團的財務處理得更為妥當,請各旅團將收取得來的款項(包
括贊助費、獎卷銷售費、旅費及團費),必須全數地存入以童軍名義開
辦的銀行戶口,惟緊記不可存入私人戶口內。
若旅團到現時為止仍未開戶,可參照總會通告所示的程序,向有關
的銀行開戶。如有任何問題,可致電港島地域與地域執行幹事聯絡。
港島地域聯絡電話:2574-4296
開戶時必須注意:
- 童軍戶口的名稱。
- 經由有關之執行委員會批准(未有旅執委會的設立,可經由區執委會通過議決案批准)。
- 授權簽名的人數(最少3人)及人選。
- 有效的旅團註冊證書。
- 授權者的身份證名文件。
- 向銀行瞭解開戶的費用(部份銀行會給予童軍團體免手續費)。
參閱總會行政與財務通告第二號【銀行賬戶及存款】
(15-01-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