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通告第 02/2001 號)
童軍成員名牌(布章)

  根據香港童軍總會(行政署)通告,各童軍成員可於二OO一年三 月十五日起,在制服、獵裝左胸袋或羊毛衫相同位置上佩戴繡有中、英 文姓名的布質名牌,並定出劃一名牌質料及款式。布質名牌可向童軍物 品供應社訂造,每款名牌之最少訂造數量為四個,每個$10。


童軍制服左胸袋
(布質名牌為綠底黃字,尺寸為7.7厘米x1.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