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行童軍擔任領袖工作

  童軍總會青少年活動署早前曾公佈有關樂行童軍成員同時擔任領袖的指引,引述樂 行童軍成員只要符合有關要求,便可同時擔任領袖職位(樂行童軍領袖職位除外),唯 必須清楚及明白樂行童軍成員與領袖身份的分別,避免引起兩者間的角色混淆。

  因此,在任何場合,當以樂行童軍身份出席會議或活動,必須穿著樂行童軍支部成 員制服,但不可配帶任何領袖配飾,如基維爾巾圈、木章、領袖色別肩章及帽章、功職 勳章等,亦不應以樂行童軍成員身份,參與及制訂任何與領袖有關的事務及決策。

  此外,若以領袖身份出席集會或活動,則必須穿著童軍領袖制服(配上色別肩章及 帽章),但不可配帶任何與樂行童軍支部有關的獎章。

活動通告(105/2004號)--按此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