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成員不涉及政治活動政策

(特別通告第 13/2003 號)

  根據「香港童軍總會會章」第三節【原則】第三條【政治】,清楚 陳述『本會(香港童軍總會)與任何政治性團體,毫無關連』

  此外,「香港童軍總會政策、組織及規條」中第八十五規條【政治 活動】,亦清楚闡明『童軍運動不能與任何政治團體聯繫。當總會成員 在身穿童軍制服時、或代表本會時,均不可參與任何政治團體會議或活 動』。以上規條主要申明「童軍運動」不涉及「政治活動」原則的有效指 引。

  儘管本會鼓勵童軍成員克盡公民責任,於立法會或區議會等選舉中 參與投票,但在任何情況下,不應以童軍成員身份介入此等選舉活動, 亦不能以童軍人員或童軍單位的名義支持任何候選人。

  如對上述規條有任何疑問或查詢,可與港島地域執行幹事聯絡。